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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照名稱: 信託業務人員 (電腦應試)
考試科目:法規(50題) 實務(80題)
考試時間:108/03/11
考試難度:簡單偏中等
考試工具:金研院用書+網路上筆記+考古題
及格分數:加總過140分,單科不低於60
準備時間:約3-5天(有時認真 有時偷懶)
考試當天記得攜帶學歷證明(高中職畢業證書or現在學生證)
沒帶可以事後補寄 證照會延後拿到~
———
信託我到很後面才考
我個人覺得他比證券商、期貨商還難(對信託真的一翹不通)
周遭朋友都是覺得信託比較簡單
這邊就不分享心裡小劇場了
直接進入重點 講我是怎麼準備的~~~~~~~
準備方向/書:考古題+網路上法規 重點整理
看完上面兩個後
如果真的還有不懂的會乖乖翻書補充
(書很厚 建議挑自己"不熟練的章節"看就可以了)
基本上法規看網路上整理好的就很足夠了
實務比較難一點 我會去翻書看不熟的地方
—— 以下是一些簡單的整理
委託人
- 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於受託人
- 可以是法人/自然人,一人/數人
- 年滿20或已結婚的未成年人
受託人
- 信託財產的權力人
- 未成年人、受監護宣告及破產人不可以擔任
受益人
- 享有信託利益之人
- 可以是一人/數人
信託成立三法則
- 信託目的確定性
- 信託財產確定性
- 受益人確定性
文謅謅的法規(考試時都是直接文謅謅的考)
-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信託應以契約或遺囑為之
- 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、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
- 已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為信託者,非經信託登記,不得對抗第三人
- 以股票或公司債券為信託者,非經通知發行公司,不得對抗該公司
- 受託人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,受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其處分
- 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和其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
- 同一信託之受託人有數人時,信託財產為公同共有
- 受託人關於信託財產之占有,承繼委託人占有之瑕疵
- 受託人就信託財產或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之稅捐、費用之債務,得以信託財產充之。
- 受託人不遵守法院之命令或妨礙其檢查者,處新台幣1萬至10萬罰鍰
實務重點太多了(可以上網找整理好的or看書)
- 金錢信託
- 企業員工持股會(超簡單拿分 必看)
- 有價證券信託
- 不動產信託
- 金融資產證券化
- 保管銀行業務
實務準備步驟建議:
1 先看網路整理 (對實務來說 網路的整體略有不足)
2 做考古(考古都會把同章節的題目放一起 超棒!)
3 做完考古比較有概念後 再去看書(這樣會更好吸收)
加油~~~~~~~~ 祝順利考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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